市教育局出台市区初招意见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昨日,市教育局出台了2008年鲤城、丰泽、洛江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所有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均无需参加初中招生考试即可升入初中(含民办学校)就学。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区初招政策没有新的变化,招生办法、电脑派位南北片区划分、招生照顾政策等与去年基本相同,市区初招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或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的招生办法。与去年相比,今年电脑派位可跨片区报考学校新增加了晋光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2所学校;学生填报升学志愿时间提前;培元中学初中招生增加2个班,实验中学在鲤城、丰泽招生计划有变化。同时,严格招生三条禁令: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审批,任何公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须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市教育局审批并公布后执行;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实行分立、合并或以其他形式变相联合办学。
鲤城、丰泽、洛江区的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安排在7月5日至7月15日,7月20日前将录取的新生花名册报送给区招生办。公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16日后进行,8月15日前完成。凡学籍关系在鲤城区、丰泽区的小学毕业生,要在鲤城区、丰泽区就读初中的,均应按规定填报升学志愿表,填报升学志愿表时间安排在6月23日、24日。
按规定,初中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的落实,认真执行2006年市政府第4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合理确定公办、民办初中招生规模,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为市区每一位小学毕业生依法接受初中教育提供基本均衡的学习条件、确保所有的小学毕业生均能升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